海南省教育廳文件
瓊教發〔2016〕65號
海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海南省教育精準扶貧行動計劃(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教育(教科)局,洋浦經濟開發區社會發展局,各高等學校、省屬中等職業學校,廳直屬各單位(學校):
為貫徹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的決定》、《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實施意見》和《海南省農村扶貧開發“十三五”規劃》,著力加強教育扶貧工作,打好教育精準扶貧攻堅戰,我廳研究制定了《海南省教育精準扶貧行動計劃(2016—2020年)》。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海南省教育廳
2016年4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抄送:省扶貧辦,有關高校和科研機構附屬中學。
海南省教育廳辦公室 2016年4月26日印發
海南省教育精準扶貧行動計劃(2016-2020年)
為貫徹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的決定》、《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實施意見》和《海南省農村扶貧開發“十三五”規劃》,著力加強教育扶貧工作,打好教育精準扶貧攻堅戰,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六個精準(扶貧對象精準、措施到戶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因村派人精準和脫貧成效精準)的扶貧戰略,把發展教育作為扶貧開發的重要抓手,以定點幫扶貧困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齡人口為重點,充分發揮教育扶貧的人才、智力、科技、信息優勢,努力辦好每一所學校,遍及每一名老師,教好每一個學生,溫暖每一戶家庭,提高貧困家庭的脫貧能力和貧困人員的受教育水平,實現教育遏制貧困代際傳遞,為海南2020年建成小康社會和實現教育現代化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基本原則
項目帶動,定點幫扶。聚焦定點幫扶的貧困村,將該村脫貧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選派得利干部和團隊駐村幫扶,加大基礎設施和學校辦學條件建設,改善發展條件。結合定點村資源和發展特點,認真謀劃項目和積極籌措資金,引入和扶持當地特色產業發展,形成自主脫貧的內生動力。
育人為本,技能脫貧。將加快貧困地區的教育事業發展作為教育扶貧的第一要務,突出教育扶貧的“造血”功能。創造基本條件幫扶貧困家庭子女完成學業、學會技能和就業創業,帶動貧困人口的素質提升,阻斷貧困的代際傳遞,助推貧困地區整體脫貧。
全面覆蓋,精準施策。調查核準建檔立卡的貧困村、貧困戶和貧困人口及其致貧原因,精準確定教育扶貧脫貧任務,制定精準脫貧對策和措施,構建起到區域、到學校、到教師、到家庭,到學生的整體教育精準扶貧體系,確保扶持到校、資助到生。
五級聯動,協力推進。按照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教育扶貧攻堅工作機制,建立和形成“省、市縣、鄉鎮、村、學校”五級聯動的教育扶貧工作格局,做到多點發力、共同出力。各級政府要把教育脫貧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統籌安排資源,加大教育脫貧攻堅力度。
三、范圍對象
按照“定點幫扶,不落一戶;困難資助,不落一生”的工作要求,我省教育精準扶貧的工作范圍:我廳定點幫扶的六弓鄉奮發村47個貧困戶;需要通過教育文化扶貧家庭5186戶,共16456人;全省47.7萬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學齡人口。
四、發展目標
(一)總體目標
按照海南省“十三五”扶貧開發的“三年攻堅脫貧,兩年鞏固提高”總目標:
到2018年,我廳定點幫扶的奮發村47個貧困戶全部脫貧。需要通過教育文化扶貧家庭5186戶、共16456人的適齡人口接受完整的3年初中、高中或中職教育。47.7萬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基礎教育學齡人口全部入學,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學生得到全面資助。
到2020年,脫貧農戶的增收能力進一步提升,脫貧成果進一步穩固。我省貧困地區教育發展水平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貧困地區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
(二)工作目標
貧困家庭全部脫貧。采取對口幫扶和階梯幫扶的方式,加大對奮發村47個貧困戶的扶貧力度,實現47戶全部脫貧。建立省教育廳對各高等院校幫扶工作的聯系制度,定期召開專題會議,指導和督促全省15所高校對定點幫扶村的幫扶脫貧工作。
學齡人口全部入學。全省47.7萬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基礎教育學齡人口全部入學。2020年底前貧困地區的學前一年教育全面普及,義務教育入學率100%;學前三年教育毛入園率、義務教育鞏固率、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困難學生全程資助。全省47.7萬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在校學生實行全程資助。2018年底前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實現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學生資助全覆蓋,確保不讓一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因貧失學和因學致貧。
教師隊伍全面加強。“好校長、好教師”引進指標重點向貧困地區傾斜;每年為農村定向培養300名師范類免費生;每月繼續為艱苦邊遠地區教師發放400元生活補貼;每年建設1200套農村教師周轉宿舍。
薄弱學校全面達標。2018年底前完成全省2580所義務教育學校“全面改薄”任務。2020年底前促進貧困地區學前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辦學條件明顯改善,基本達到國家標準。
均衡發展全面實現。加快縣域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步伐,確保到2018年全省全部縣(市、區)通過國家驗收。
學生營養全面改善。2018年底前 5個國家貧困縣的營養改善工作取得成效,農村學生營養健康水平進一步提高。2020年在擴大試點的基礎上,全省推廣實施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
信息技術全面提升。加強全省義務教育學校(含教學點)信息技術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進“互聯網+教育扶貧”。通過信息技術手段促進開齊開足課程,全面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五、工作任務
(一)定點幫扶的奮發村實現整村脫貧
1.逐年選派政治責任心強、開拓創新意識強和工作執行能力強的得利干部和工作團隊進駐奮發村實地幫扶。加大對奮發村的基礎設施和生產條件建設,以改善經濟發展條件和生活環境。對奮發村貧困學齡孩子給予教育資助和招生支持,保障無一戶一人因貧失學和因學致貧。充分利用免費師范生、農村全科醫生訂單培養等優惠政策和多種方式為奮發村貧困戶培養應用型人才,并支持其就業,實現一人就業、一戶脫貧的目標。結合定點村自然資源和發展特點,認真謀劃適合該村的發展產業和項目,積極籌措資金,扶持其特色產業發展,提升其自主良性脫貧的內生動力。
(二)5186戶貧困家庭的適齡小孩接受完整的3年初中、高中或中等職業教育
將教育文化扶貧家庭5186戶中的適齡小孩按教育類型需求和區域分類,由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校接收就讀或進行技能培訓。對居住偏遠、交通不便、教學設施落后的人員可采取集中到縣城的思源學校、中小學或職業學校就讀。2018年底前5186戶的適齡小孩基本實現接受完整的3年初中、高中或中職教育,在此基礎上符合條件的可優先輸送到高一層次學校就讀。
(三)實施貧困家庭資助工程,著力改善和提高貧困地區教育發展水平,努力為47.7萬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學齡人口提供優質教育
3.2018年底前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實現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學生資助全覆蓋。確保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優先享受現行資助政策的基礎上,爭取最大程度的資助。學前教育階段,按每生每年不少于750元的標準給予生活費補助。義務教育階段,學費、課本費全免,按小學每生每年不少于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不少于1250元的標準補助寄宿生生活費,每生每年不少于160元的標準補助交通費;普通高中教育階段,學費全免,按每生每年不少于2500元的標準發放國家助學金;中等職業教育階段,學雜費全免,按每生每年不少于2000元的標準發放國家助學金。高等教育階段,安排每生每年不少于8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每生每年3500元的標準發放國家助學金、完善學費減免制度、高校內公益崗位予以優先安排,做到應助盡助。引導各地各單位設立特困學生救助基金,采取優惠政策疊加的方式,加大扶持力度。
4.進一步增加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孩子接受從義務教育到高等教育優質學校的機會。省屬中學、中職學校和各市縣重點學校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計劃面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定向招生。爭取2018年底前實行省屬高職學校單獨招收中職畢業生計劃,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孩子單獨劃線、單獨錄取。
5.擴大貧困地區學前教育資源。加快完善貧困地區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幫助農村貧困家庭幼兒接受學前教育。大力推進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集中建設資金,重點向全省324個貧困村基層傾斜,支持縣鄉兩級在有實際需求的貧困村,依托小學現有富余的校舍新建、改擴建一批附屬幼兒園,2018年底確保貧困村貧困家庭適齡幼兒都能接受學前教育。
6.推進全省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加快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建設。大力實施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和薄弱學校改造5年規劃,將中央和省級下達的“全面改薄”、標準化學校建設等專項資金優先安排建設和改造貧困、民族地區的學校,于2018年底前確保全省所有義務教育學校校舍、教育裝備、圖書、生活設施等達到國家辦學條件基本要求,全省各市縣(區)義務教育學校基本均衡發展通過國家驗收。
7.繼續推廣我省思源實驗學校和思源拓展學校模式,重點推進農村中小學標準化和寄宿制學校建設,增加鄉鎮普通中小學校的寄宿床位,解決學生上學路途遙遠和安全等問題,防止輟學,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水平,改變農村邊遠地區的教育落后面貌。
8.繼續實施普通高中基礎能力建設。支持各市縣普通高中學校建設,著力加強薄弱高中教學及輔助用房、體育場地建設和教學儀器設備配備,實現2020年底前所有貧困市縣都至少有1所“省一級”高中學校。
9.提高貧困地區殘疾兒童教育普及水平。全面落實《海南省特殊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在建成7所特殊學校和改善現有6所特殊學校辦學條件基礎上,完善以特殊教育學校為主體,隨班就讀和特教班為輔的特殊教育格局,確保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殘疾人員全面享受15年教育,并為殘疾學生提供個性化教育和康復訓練,逐步提高義務教育特教學校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標準。
10.提高貧困地區學生健康水平。2016-2018年認真做好5個國家貧困縣營養改善工程的實施工作。2019-2020年在擴大試點的基礎上,全省推廣實施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同時加大力度支持農村學校改善供餐條件。抓好農村學生營養健康狀況監測,加強科學配餐指導和學生營養健康教育,提高農村學生營養健康水平。
11.加快全省中等職業學校布局調整,支持貧困地區市縣辦好市縣職教中心,有條件的市縣辦好1所標準化中等職業學校。推動省農業學校、省機電工程學校、省商業學校、省經濟技術學校、省農林科技學校、省民族技工學校持續三年對口幫扶樂東、瓊中、昌江、陵水、東方、白沙、保亭等市縣職教中心發展。優質中等職業教育資源特別是招生計劃向貧困地區、貧困家庭傾斜,選擇就業前景好的專業,單列計劃,針對建檔立卡貧困子女招生,讓未升入普通高中貧困人口中的初中畢業生和未升學的高中畢業生都能接受優質免費中等職業教育。貧困家庭子女中職學生畢業后也可以通過單獨對口招生的方式繼續就讀高職院校,并享受生均5000元學費資助政策。
12.支持職業院校辦好一批社會有需求、辦學有質量、就業有保障的涉農專業,采取送訓下鄉、集中辦班、現場實訓等多種形式,每年開展各類技術技能培訓,滿足地方產業發展與扶貧開發需要。特別是對奮發村在家務農的群眾,要就地就近開展實用技術培訓,對進城務工人員進行轉移就業和勞務品牌培訓,對返鄉創業人員開展創業技能培訓,優先保障貧困家庭有培訓需求的勞動者都能得到職業技能培訓。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勞動者實行免費培訓,確保其完成培訓后順利就業或掌握一門技術技能,實現技能脫貧、技能致富。
13.繼續實施少數民族預科班(每年120個)和本科高校(不少于500個)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保障計劃投放量和形成長效機制,使貧困家庭學生有更多的機會接受優質高等教育。落實《教育部關于做好直屬高校定點扶貧的意見》,聯系、指導和督促全省15所高校與定點貧困村幫扶工作。各高校還要做好本校貧困子女的就業幫扶和援助工作,建立貧困學生動態幫扶檔案,在各類就業招聘洽談活動中給予重點推薦,力爭畢業的貧困戶子女都能就業。同時抽調高校骨干力量到貧困地區和貧困村掛職鍛煉,充分利用高校智力、科技、校辦產業、信息技術和學生支教等資源開展扶貧工作,幫助貧困家庭脫貧致富。
14.加大農村教師培養培訓力度。推進“國培計劃”海南省項目的改革創新,每年培訓少數民族和貧困地區農村教師8000人。著力抓好貧困地區“農村校長能力助推計劃”、“邊遠鄉村教學點小學教師培訓計劃”,每年培訓我省200名農村學校校長和3000名邊遠鄉村教學點小學教師,提升農村學校校長、教師的專業素質與實踐能力。精心組織“三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項目,每年選派150名骨干教師到我省邊遠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開展支教活動1年。繼續實施“雙五百”人才工程項目和“周末流動師資培訓學院”項目,每年培訓少數民族貧困市縣中學教師800人。
15.拓展省級統籌鄉村教師補充渠道。加大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力度,每年計劃安排300名以上特崗教師重點充實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師資力量。實施鄉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自2016年至2020年,在省屬師范院校每年定向培養約200名鄉村小學定向免培生和約100名學前教育定向免培生,畢業后回生源地市縣的鄉村學校和鄉鎮中心幼兒園任教。推進城鄉校長、教師的交流輪崗。采取定期交流、崗位競聘交流、校際幫扶交流等多種途徑和方式,重點推動城鎮學校向鄉村學校、優質學校向薄弱學校、中心學校向村小教學點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比例原則上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
16.保障貧困地區教師待遇。依法保障并逐步提高貧困地區教師工資待遇。在落實我省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鄉鎮工作補貼和偏遠貧困地區行政村以下農村小學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的基礎上,對鄉村教師月人均增加100元生活補助。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制度,在我省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崗位設置結構比例指導標準基礎上,適當提高鄉村學校教師高、中級崗位結構比例,可在原高、中級崗位結構比例基礎上提高3—5%。
17.建立貧困家庭學生實名制信息庫,摸清核準學生家庭背景、學業情況和就業創業意向。建立貧困家庭畢業生“一對一”、“多對一”幫扶機制,點對點做好貧困家庭畢業生就業創業幫扶。開展有針對性的職業生涯設計、職業規劃指導、創業教育培訓,與行業、企業合作建立技術技能人才信息發布平臺和監測系統,并定期舉辦專門招聘會,挖掘適合性就業崗位,優先推薦和幫助貧困家庭畢業生就業創業。對高校畢業后服義務兵役、到省內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貧困家庭畢業生,建立學費補償和貸款代償制度。
18.大力推進“互聯網+教育扶貧”,將信息化基礎設施納入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提高學校網絡化教學環境建設水平。加強優質數字資源的開發和應用,鞏固提升“教學點數字資源全覆蓋”、智能語音教具配備等項目成果,幫助教學點開齊開好國家規定課程。推廣“同步課堂”建設與應用,促進鄉村小學和教學點共享優質教育資源,提高教育質量。2016年貧困地區中小學(含具備接入條件的教學點)寬帶網絡10M以上接入率達70%,配備多媒體教學設備的班級比例達80%;2018年10M以上寬帶網絡接入率和班級多媒體教學設備比例均為100%。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各級責任
按照“省級統籌、縣抓落實”的管理體制,成立海南省教育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見附件),統籌協調全省教育精準扶貧工作。
省教育廳建立廳領導班子成員聯系市(縣)、貧困村和貧困戶制度,指導各市縣教育扶貧和有關高校對口幫扶工作。
市縣教育局都要成立本地教育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實行主要領導負總責的教育扶貧工作責任制,細化相關政策措施;積極爭取地方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定期研究解決教育精準扶貧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市縣扶貧部門參照省扶貧辦職責開展相關工作。
(二)強化逐級幫扶工作責任制
按照省重點項目的推進要求,省級、市(縣)、鄉鎮、學校、班級層層簽訂教育扶貧工作責任狀。省教育廳與各市縣教育局簽訂教育扶貧工作責任狀。各市(縣)實施“一校一對策、一生一責任人”的幫扶機制,縣級教育局領導班子成員對口幫扶鄉鎮、鄉鎮中心學校負責人對口幫扶鄉村學校、學校負責人對口幫扶班級、學校教師對口幫扶學生。通過層層包干,確保每所薄弱學校有扶貧聯系人、每個貧困家庭學生有幫扶責任人,定點跟蹤,精準幫扶,一包到底。
(三)編制教育精準扶貧任務臺賬和作戰圖
省教育廳制定奮發村47個貧困戶對口幫扶脫貧責任分解臺賬表(另行印發),由廳派駐奮發村第一書記和對口幫扶脫貧學校(單位)研究編制每一貧困戶的脫貧實施方案,確保2018年47個貧困家庭全部脫貧。省、市(縣)教育、扶貧部門在摸清核準扶貧對象的基礎上,利用現代科技管理手段,構建覆蓋貧困地區每所薄弱學校、每個貧困家庭學齡人口的幫扶信息管理平臺,做到“一校一改造方案、一戶一幫扶方案、一人一資助方案”,明確對每所薄弱學校、每個貧困家庭學齡人口幫扶的目標、任務、內容、時間節點和責任。在此基礎上,繪制全省教育精準扶貧的作戰圖,按圖作戰,精準扶貧,按時保質完成教育扶貧任務。
(四)突出縣級主體責任,全面落實教育精準扶貧
縣級是落實教育精準扶貧的責任主體。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教育精準扶貧的有關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教育精準扶貧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改革舉措、保障措施和責任分工,將包保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幫扶對象落實到具體學生、建設項目落實到具體學校、工作任務落實到具體年度。要將教育精準扶貧納入本縣“十三五”教育發展規劃,在政策上重點支持、項目上重點安排、資金上重點幫扶、工作上重點推進。要建立到校到人的精準扶貧數據庫和網絡管理平臺,詳細清查辦學條件現狀,核實辦學條件缺口,實施清單式管理,確保數據準確、管理規范。要建立健全教育精準扶貧規章制度和工作規范,確保教育精準扶貧工作有序、有效推進。
(五)加大資金使用和管理力度
切實加大教育精準扶貧投入。省教育廳配合做好扶貧項目和省級財政的總體規劃,統籌中央、省級財力向教育脫貧任務較重的市縣、地區和定點村傾斜,打好教育脫貧殲滅戰。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調整教育經費支出結構,集中財力向扶貧對象精準發力。完善教育扶貧項目和資金的分配、使用、立項、審批、實施、績效評價等具體操作規程以及公示公告制度,健全群眾監督、社會監督、審計監察等監管機制,切實提高教育精準扶貧資金使用效益。
(六)抓好教育扶貧監督檢查工作
建立和完善“縣級自查、省級督查”的教育精準扶貧檢查制度,重點檢查教育扶貧資金使用、項目實施、工程進展和扶貧工作成效等。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在鄉鎮、學校自查的基礎上,每年對教育扶貧項目、資金進行全方位的檢查,建立檢查報告制度;省教育廳在市縣自查的基礎上,采取市縣加叉檢查、派出檢查組、聘請第三方評估機構等多種方式進行抽查,建立通報、約談、督辦和聯動機制。
(七)加大輿論宣傳,營造良好環境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大教育脫貧的宣傳力度,創新宣傳方式,提升宣傳實效,廣泛宣傳教育脫貧的各項惠民、強民、富民的政策措施,做好政策解讀、項目實施、回應社會和群眾關切,宣傳推進教育精準扶貧中的先進典型,進一步凝聚力量、激發熱情、增強信心,形成人人知曉、人人重視、人人參與的教育精準扶貧良好輿論氛圍。
附件:海南省教育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海南省教育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曹獻坤 省教育廳廳長
執行副組長:孔令德 省教育廳副廳長
副 組 長:潘惠麗 省教育廳副廳長
廖清林 省教育廳副廳長
黎岳南 省教育廳副廳長
麥 浪 省教育工委專職副書記
王 賢 省教育廳黨組成員、考試局局長
林 崗 省教育廳副巡視員
陳昌偉 省教育廳副巡視員
成 員:吳 昊、彭離生、韓小雨、王孝云、龍官 吾、范 敏、朱雙平、李燕儀、張 超、盧 剛、黎當賢、盧煥雄、文 強、方 鳴。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廳發展規劃處。成員如下:
主 任:黎當賢(兼)
副 主 任:吳 昊(兼)、王孝云(兼)、龍官吾(兼)、范 敏(兼)、李燕儀(兼)、王曉軍。
成 員:許輝東、劉曉鴻、范慧坤、楊 鵬、林洪珊、任逸根、曾 欣、許政宇、金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