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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國家對貧困地區人才隊伍建設給予的傾斜和政策支持,以保障扶貧開發的順利實施。
人才匱乏是貧困地區一個帶共性的瓶頸問題。它直接制約著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阻礙著貧困地區脫貧致富進程。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貧困地區人才隊伍建設,出臺了一系列扶持貧困地區的人才保障政策。在國家中長期人才規劃中,把制定實施革命老區貧困地區人才支持計劃作為重點人才工程,擺在重要位置。《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0—2020年)》第三十九條,就人才保障政策著重強調了以下幾點:(1)組織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行業人員和志愿者到貧困地區服務。(2)制定大專院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為貧困地區培養人才的鼓勵政策。(3)引導大中專畢業生到貧困地區就業創業。(4)對長期在貧困地區工作的干部要制定鼓勵政策,對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務、職稱等方面實行傾斜政策,對定點扶貧和東西部扶貧協作掛職干部要關心愛護,妥善安排他們的工作、生活,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5)發揮創業人才在扶貧開發中的作用。(6)加大貧困地區干部和農村實用人才的培訓力度。
(摘自《扶貧開發常用詞匯釋義》,國務院扶貧辦信息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