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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組織部門、財政部門和扶貧部門共同規劃,扶貧部門具體組織實施的,以貧困地區縣級黨政領導干部、各級扶貧部門干部、鄉村基層干部以及其他扶貧工作參與者等為主要培訓對象的扶貧政策、業務培訓活動,旨在提高各級各類扶貧干部的綜合素質、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為完成黨和國家確定的扶貧開發任務提供組織保證和智力支撐。
上世紀80年代中期,隨著在全國范圍開展有組織、有計劃、大規模的扶貧開發,貧困地區干部培訓工作也相應擺上了議事日程。從“九五”開始,中央組織部、財政部和國務院扶貧辦共同制定下發《全國貧困地區干部培訓規劃》,并每年安排專項經費,確保了貧困地區干部培訓工作有計劃地進行。
目前,貧困地區干部培訓主要包括五個方面:(1)貧困地區黨政干部培訓。對連片特困地區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革命老區縣和貧困相對集中的市(地、州、盟)黨政領導干部開展培訓。(2)扶貧系統干部培訓。對扶貧系統干部開展崗位履職、專項業務、重大政策等培訓。(3)行業扶貧干部培訓。深入研討促進貧困地區特色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基本公共服務等方面的有效措施,增強各行業部門參與扶貧開發的責任感和使命感。(4)社會扶貧干部培訓。對定點扶貧單位和東西扶貧協作單位相關人員開展培訓。(5)農村基層干部培訓。包括對扶貧開發重點村干部、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干部等開展扶貧政策業務培訓。
(摘自《扶貧開發常用詞匯釋義》,國務院扶貧辦信息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