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兩免一補”?
“兩免一補”是指國家全面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小學和初中)學生的學雜費,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對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的一項資助政策,簡稱“兩免一補”。
經過中央和各地方政府多年來的努力,到2008年我國已全面實現了免費的九年義務教育,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免收學生的學雜費、教科書費,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免收學生的學雜費,其所需資金已全部納入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2.免學雜費政策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全國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都享受免學雜費政策。農村免除學雜費的標準,由財政部、教育部根據目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一費制”文件中農村中小學學雜費(含信息技術費、取暖費)標準,按中檔就高原則逐省份核定。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雜費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擔,西部地區為8:2,中部地區為6:4,東部地區除直轄市外,按照地方財力狀況,分省確定中央和地方分擔比例。東部地區未享受中央補助的省份,其免學雜費資金全部由地方財政承擔。城市免學雜費的標準,按照各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的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一費制”中雜費標準執行。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雜費所需資金由省級人民政府統籌落實,省和省以下各級財政予以安排。
3.什么是國家課程免費教科書政策?
國家課程免費教科書政策是指中央免費向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國家規定課程教科書,不包括地方課程教材及各種輔助性教材。
4.國家課程免費教科書科目由哪級行政部門確定?
國家課程免費教科書的科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現行義務教育課程計劃(特殊教育學校課程計劃)和課程改革的要求,商省級財政部門同意后確定。免費提供的教科書均應從教育部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中選用。民族地區免費提供的教科書包括民族文字教材。
5.國家課程免費教科書教材選用權在哪級行政部門?
國家課程免費教科書教材選用一般以地市為單位進行。地市不具備條件的,如多民族、多文字且人口較少的地區,也可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選用教材。
6.國家課程免費教科書小學階段包括哪些科目?
國家課程免費教科書小學階段包括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語文、數學、外語、科學、藝術(或選擇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信息技術等)。
7.國家課程免費教科書初中階段包括哪些科目?
國家課程免費教科書初中階段包括思想品德、語文、數學、外語、科學(或選擇生物、物理、化學)、歷史與社會(或選擇歷史、地理)、藝術(或選擇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綜合實踐活動(信息技術等)。
8.地方課程免費教科書由哪級財政提供?
地方如要編寫地方課程的教材,應限頁數,限價格,地方財政應為享受國家課程免費教科書的學生同時免費提供地方教材。對享受免費教科書的學生,學校及有關部門不得再向其收取任何教科書、教輔材料的費用。
9.國家課程免費教科書專項資金如何管理?
國家課程免費教科書專項資金應統一納入省級財政國庫管理,實行分帳核算,集中支付,確保專款專用,不得下撥到下級財政。
10.國家課程免費教科書政府采購價格指導標準是多少?
國家課程免費教科書政府采購既要適應中小學教材多樣化的要求,有要在本省范圍內相對統一農村中小學教學用書,優先選用質量好、價格低的教科書。國家課程免費教科書政府采購價格指導標準是,每生每學期小學生45元、初中生90元。免費教科書采購價原則上不得突破指導價標準,超出指導價標準的經費必須由省級財政承擔。
11.國家課程免費教科書價格包括哪些方面?
國家課程免費教科書政府采購價格包括出版、發行、包裝、保險、運輸等費用,嚴禁向學生收取與免費教科書有關的任何費用。禁止任何部門和單位在采購免費教科書時搭售教輔用書及其他資料。
12.國家課程免費教科書政府采購工作應集中在哪級進行?
國家課程免費教科書原則要求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組織政府采購。在人口較多地區,如以地市為單位集中采購,需由省級教育、財政部門審批并授權。省級教育、財政部門應聯合成立免費教科書采購辦公室(設在省級教育部門),按照本地政府采購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方法統一采購,其具體采購事宜應當委托經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登記備案的政府采購業務代理機構辦理。
對經論證無法按指導價標準采購的省份,可由省級教育、財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由教育部、財政部委托教育部教育政府采購中心代為采購,并由教育部指導該省份選用教科書。
13.國家課程免費教科書的標示是什么?
免費教科書的扉頁上須以適當方式標明“本書由國家免費提供”字樣。
14.免費教科書政府采購的原則和主要方式是什么?
免費教科書政府采購應充分引入和培育競爭機制,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公開招標;對暫不具備公開招標條件的省份,可采用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的方式。免費教科書政府采購要打破省界區域限制,面向全國進行。
15.目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簡稱“一補”)標準是多少?
答: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提出的“提高農村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標準,改善中小學生營養狀況”的要求,2010年將中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基本補助標準每人每天提高1元,達到小學生每生每天補助3元,初中生每生每天補助4元。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意見》(國辦發[2011]54號)精神,2011年秋季學期起,中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費補助標準再次上調1元,達到每生每天小學4元,初中5元,按學生每年在校天數250天計算,年生均補助標準達到小學1000元,初中1250元。
16.“一補”第二次提標補助標準從什么時間開始實施?
答:各地要按照提標后寄宿生生活費基本補助標準和各省確定的寄宿生貧困面,足額落實應由地方承擔的資金,省級財政在資金落實上要起到統籌作用,保證國家的資助政策落實到位。各地從2011年秋季學期起開始執行第二次提標的標準,即達到小學年生均1000元,初中1250元的標準。
17.享受“一補”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如何確定?
享受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比例,由省級財政、教育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18.中西部“一補”資金分擔比例是多少?
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落實基本標準所需資金按照50%的比例給予獎勵性補助。中西部地區地方財政應承擔的50%部分,由省級財政統籌落實。中西部地區可在中央確定的基本標準的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調高標準。調高標準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負責解決。
19.東部地區“一補”資金如何解決?
東部地區落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政策所需資金主要由地方財政自行承擔。根據東部地區各省市政策落實情況及其財力狀況等因素,中央財政給予適當獎勵。
20.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是否享受“兩免一補”政策?
2008年8月,國務院印發《關于做好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工作的通知》,從2008年秋季學期開始,全部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生學雜費。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按照當地公辦學校免除學雜費標準,享受補助。免除學雜費的標準,按照各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的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一費制”中的雜費標準執行,每位學生每年可免交190~350元不等的費用。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所需資金由省級人民政府統籌落實,省和省以下各級財政予以安排。為支持和引導各地做好免除學雜費工作,中央財政對已經整體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的省份,從免除之日起,按照免除學雜費資金的一定比例,安排獎勵資金。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繼續免費提供教科書,并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寄宿學生補助生活費。
21.如何推進“一補”提標補助與中小學營養改善計劃?
各地可在提高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標準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區實際,科學規劃、自主實施、穩步推進農村中小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中央財政將在各地工作穩定運行兩年后,對中西部民族地區和貧困地區給予適當獎勵。
22.如何加強“一補”資金管理?
各地要切實加強資金管理,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相關管理辦法的規定,確保專款專用,嚴禁挪用、擠占、滯留中央專項資金。此項政策落實情況將作為中央財政基礎教育“以獎代補”資金分配的因素。